原标题:彬州市“123”工作法推动村级巡察提质增效
近年来,彬州市坚持把政治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因村施策、分类监督,简化工作流程、创新方式方法,探索运用“123”工作法,全面推进村级巡察工作提质增效,打通党内监督最末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
制定“一个清单”。市委巡察办通过广泛调研、深入学习、集中研讨、全面总结等方式,紧紧围绕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担当作为、农村“三资”管理、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换届选举等情况,精心制定《巡察村级党组织“三个聚焦”细化清单》,明确了监督重点,梳理出3大类11方面61条问题表现形式,作为开展村级巡察工作的“操作指南”,让村级巡察有章可循,靶向监督、精准发力。
做好“两个结合”。一是巡察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通过彬州新闻、今日彬州、彬州信息等媒体以及现场张贴等方式广泛发布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对象、信箱邮箱及举报电话,同时探索开通“码上巡”问题反映和举报平台,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提高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为村级巡察有效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进驻后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深入发现问题,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在村级巡察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巡察监督与其他各项监督相结合。修订完善《彬州市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通过巡前意见征求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今年以来,共征集被巡察党组织意见105条,为巡察监督提供了精准靶向和信息支撑。
实行“三项机制”。一是实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机制。教育引导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充分认识巡察监督的重大意义,发动干部群众积极配合巡察,客观反映问题,加强氛围营造,为巡察工作高效开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实行立行立改机制。坚持把立行立改贯穿村级巡察全过程,对群众反映强烈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短平快”解决,让干部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巡察就在身边。今年以来,共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7份,解决了一批群众出行难、办证难等问题。三是实行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日常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成果运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将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纳入述责述廉范围,不断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助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王江勃)
责任编辑: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