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长武交警在夏季道路交通违法整治百日行动中,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危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1时30分,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公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夏季道路交通违法整治百日行动中,发现一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沿胡家河村道行驶至检查点,经民警对车辆及驾驶人相关手续检查后,发现该危化品运输车辆所载货物为甲醛,具有很强的刺激性,属于化工产品,而且该车无押运员,无审批手续。
据了解,驾驶员陈某某,陕西彬州市人,早上拉了一车甲醛从彬县出发准备去长武,以为今天是周末,而且走的是村道,觉得不会有交警,没成想还是被逮住了。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该案件移交至长武县公安局亭口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长武交警提示:危险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装载、运输危险货物,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确保驾驶人、押运员培训合格、具备资质,确保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在道路上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除驾驶人员以外,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通讯员:洪强)
责任编辑: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