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12日公告称,定于2020年5月14日14:30至15:30招标发行2020年第五期贴现金融债券、2020年第十一期金融债券和增发2020年第三、四期金融债券分别不超过30亿元、50亿元和120亿元、30亿元,另外还将追加发行总量不超过21亿元2020年第十一期1年期、27.1亿元2020年第三期5年期、3亿元2020年第四期7年期金融债券,专门用于商业银行柜台分销。本次发行所筹资金可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本次发行的2020年第十一期金融债券为预发行交易的标的债券,预发行交易期从2020年5月13日开始,至 2020年5月13日终止。在双边询价与请求报价方式下,预发行交易结算日为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不含)之间的任一工作日。在点击成交与限价成交方式下,结算日为标的债券的缴款日2020年5月19日。
本次发行的2020年第五期182天债券为贴现金融债券,发行量不超过30亿元。债券缴款日为2020年5月19日,上市日为2020年5月21日,起息日为2020年5月19日,付息兑付日为2021年5月19日。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是国开行2020年第十一期1年期商业银行柜台人民币金融债券承办银行,首场招标结束后向其追加发行量分别不超过10亿元、10亿元、1亿元。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是国开行2020年第三期5年期商业银行柜台人民币金融债券承办银行,首场招标结束后向其追加发行量分别不超过8亿元、15亿元、4亿元、0.1亿元。
农业银行是国开行2020年第四期7年期商业银行柜台人民币金融债券承办银行,首场招标结束后向其追加发行量不超过3亿元。
责任编辑:赵磊